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
近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升市县法治建设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础。
《措施》指出,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关键,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市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措施》从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了65项具体措施。要牢牢把握市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着力服务市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提高市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保障,提升市县法治建设综合水平。
《措施》要求,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供 稿 /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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